7月招标遴选=抚顺市第四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7月18日
7月招标遴选=抚顺市第四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JLZB202507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抚顺市第四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2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第四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42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第四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第四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23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6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七、其他项目编号:YJLZB202507001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四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4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2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