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洛江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人泉州市洛江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洛江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现邀请泉州丰泽泉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铭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冠物业有限公司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洛江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GXCG2025016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品目号
1-1
采购标的
洛江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批
采购包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43248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节能产品,适用于(/)。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监狱企业,适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资格承诺函
评审点具体描述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目除外)
地点:泉州市
方式:到泉州市或通过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7.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07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8.公告期限:
8.1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8.2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sbm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