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JY-2025-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辽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万元,招标人为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中药饮片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来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 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认证证书),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注: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要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 认证证书);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不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6日08时00分到2025年07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文件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6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沈阳市
七、其他
现场购买文件或网上获取:
地点:沈阳市
现场获取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提供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4)信用记录信用查询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企业查询截图;
(5)资质能力证明,提供材料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若未发送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或逾期发送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售价:¥500.0元/本(人民币)
联系人: 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wbzhaobiao3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