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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招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7月18日
打印公告
正在招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XJZG-采购【2025】-013-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3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法律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法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证照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清单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或招标公告日期之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零中报的企业需提供税务局的零申报证明及招标公告日期之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的无欠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①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三个截图,截图日期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如评标专家对截图有疑义,须评标现场查询核实)。②)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③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7日11时00分到2025年07月23日11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吕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