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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超声诊断仪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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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超声诊断仪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CMET-2511YC079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本超声诊断仪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超声诊断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超声诊断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超声诊断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行政处罚信息(较大数额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6)如果响应单位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响应单位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单位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投标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7)提供投标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货物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时适用);8)如响应单位是贸易代理商,应提供该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本次采购项目唯一代理的授权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4日15时00分获取方式: 凡愿参加投标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5年7月1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内每天9:00-11:30,13:0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材料。采购文件售价为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xmtb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