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光大期货金桥机房网络与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2025年7月17日
招标公告&光大期货金桥机房网络与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光大期货金桥机房网络与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16 台千兆交换机,6台万兆交换机,4台路由器,2台防火墙用于替换部分过保设备和为新系统搭建提供配套网络环境。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 45天内,由供货方将所有相关设备运送至金桥机房,并在1个月内完成调试安装。
1.4 项目地点:上海市。
1.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0万元人民币(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1.6中标人数量:1名。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证书);
2.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若确无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成立不足三年(含)的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与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纳税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无法提供的
须提交说明材料和承诺函;
2.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7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包含“企业名称”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且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2.10 投标人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11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2.1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应为主要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主要投标货物制造商的代理资质及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代理资质证书和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及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提供案例的材料: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一个防火、一个千兆和万兆交换机以及一个路由器供货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请注意订主体)。
a、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有原厂出具的授权书,以及投标人本身作为代理商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案例(合同乙方主体为投标人);
b、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及作为制造商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案例(合同乙方主体为投标人):
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时间: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子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sbm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