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麻精药品储存操作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GC2025-G-06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麻精药品储存操作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565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联精药品储存操作视频监控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麻精药品储存操作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麻精药品储存操作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项日经理1名,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专业),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出具的任命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卢明。(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木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3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碰商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出,不子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