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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三峡能源宁夏中泰红寺堡15万千瓦风电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宁夏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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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三峡能源宁夏中泰红寺堡15万千瓦风电项目
(招标编号:T25110011057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1.招标条件本三峡能源宁夏中泰红寺堡1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简设备采购项目己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三峡中泰新能源(吴忠)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场址中心距红寺堡区直线距离约25km,交通非常便利。海拔在1290~1410m之间,占地面积约为20.68km2。本项目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通过110kV送出线路接入330kV汇集站。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150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得低于150MW,且不得高于150.4MW)、5.5MW≤单机容量≤6.25MW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机型必须混排,混排机型数量须为两种,且风机数量不得超过25台),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简、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简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简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内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轨设备、机舱与塔简连接螺栓、塔简与塔简连接螺栓、塔简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简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机组涉网上网试验服务、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安装期间租用)、拉伸器(安装期间租用)、专用工具、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简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査、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机位位置;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数字化交付服务商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数字化交付工作。
2.3交货批次和进度: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5年9月底前完成8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第二批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简设备
第一批次:2025年10月底前完成不少于5台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到货;第二批次:2026年3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0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三批次:2026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设备全部到货。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三峡能源宁夏中泰红寺堡15万千瓦风电项目现场风机机位点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商。
(2)业绩要求:
1)投标机型或者同平台风力发电机组须具备并网运行业绩(同平台标准:技术路线必须相同,单机容量在5.5MW-
6.25MW之间)(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业绩不少于100台套目均已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注: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内容’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机型应具有国际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
3.1.2本项目塔简设备制造允许分包,其分包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如有多家分包人,则各分包人均应满足资质要求和信誉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必须满足业绩要求);若未分包,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60台套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体现供货数量、风电机组单机容量等内容)。(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时整至2025年7月2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0:00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