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中山火炬统筹区第六小学新校址窗帘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统筹区第六小学新校址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SHB-ZB-2025-07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中山火炬统筹区第六小学新校址窗帘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982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
其他服务1-1
采购标的
中山火炬统筹区第六小学新校址窗帘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批)
技术规格、是否允许进参数及要求口产品
详见第二章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采购人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
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査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品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山火炬统筹区第六小学新校址窗帘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火炬统筹区第六小学新校址窗帘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m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m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的《响应承诺函》提供声明。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获取
3、购买磋商文件所需资料: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审核通过后将进行缴费程序,通过后邮件回复购买磋商文件成功。
5、售价(元):5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上午 09 点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山市
2、开启时间:2025 年07月29 日上午 09 点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山市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