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太保家园·郑州国际颐养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及水疗中心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日编号:2306014166
1.太保养老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茲邀请冇意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潜在投标人就下列货物与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健康一体机、脊柱平衡放松系统、智能红光灸疗仪、盆底磁(激光磁场理疗仪)、转移吊臂、干式水疗床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为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合法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投标人的投权(授权书格式自拟):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3)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口,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产品相关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销售发票等(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4)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包括但不限于被责令停业、吊销(注销)营业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及破产等不良状态,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招标设备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对应做如下要求:
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对投标产品、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的要求如下:
(a) 投标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4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具有的许可事项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可能有的注册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b)如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托生产的委托方(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诫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7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和生产地相符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生产投标产品的许可证复印件):
(c)对于第二类医疗器诫,投标人(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除外)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8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投标产品的有效备案(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09:00~16:00在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8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
5.兹定于2025年8月6日9:30时,在上海市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太保养老(郑州)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