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渤海银行长春分行民事诉讼法律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7月17日
招标公告=长春市渤海银行长春分行民事诉讼法律服务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CZ-C-2568007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渤海银行长春分行民事诉讼法律服务入围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渤海银行长春分行民事诉讼法律服务入围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渤海银行长春分行民事诉讼法律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为实质性资格要求,提示和说明如下:
*附件中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务必按照附件中的格式提供。
*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请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中可提供复印件。
*未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以下每一条单独要求的资格文件,无论正本/副本,每份都需要单独加盖供应商公章。
*所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均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尚在渤海银行黑名单中,或处于限制参与渤海银行采购项目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
4.负责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或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5.供应商须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至自 2022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原件);
注 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将査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采购人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退还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采购人查询人签名后打印存档。采购人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在签署采购合同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渤海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渤海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7.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 2021、2022、2023 年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原件):
9.须签署并提供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廉政承诺书(原件);
10.须签署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保证金事项承诺函(原件);
1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1项参与国内六大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委外清收业务合作的案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23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非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 日09 时 30 分递交方式:长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 时 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