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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讯崇左市城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纯电动重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西    2025年7月16日
打印公告
项目标讯崇左市城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纯电动重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LCZ2025-G1-033-CZQT)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一、招标条件本新能源纯电动重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900.5万元,招标人为崇左市城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各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CZ2025-G1-033-CZQT
项目名称:新能源纯电动重卡(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项目性质:货物类
采购预算:10900.5万元
采购内容:本项目有4个分标,具体如下:
1分标采购预算:2685万元(53.7万元/台)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1新能源纯电动重卡(配仓栅式运输半挂车)50台一、牵引车参数
1.车辆参数
1.1总质量(kg):≤25000
1.2整备质量(kg):≤10800
▲1.3额定载质量(kg):≥3807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崇左港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
2分标采购预算:1579.5万元(52.65万元/台)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1新能源纯电动重卡(配平板半挂车)30台一、牵引车参数
1.车辆参数
1.1总质量(kg):≤25000
▲1.2整备质量(kg):≤10800
▲1.3额定载质量(kg):≥3807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崇左港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
3分标采购预算:3192万元(53.2万元/台)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1新能源纯电动重卡(配自卸半挂车)60台一、牵引车参数
1.车辆参数
▲1.1总质量(kg):≤25000
▲1.2整备质量(kg):≤10800
▲1.3额定载质量(kg):≥3807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交货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崇左港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
4分标采购预算:3444万元(57.4万元/台)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1新能源纯电动重卡(配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箱体)60台一、牵引车参数
1.车辆参数
▲1.1总质量(kg):≤25000
▲1.2整备质量(kg):≤10800
▲1.3额定载质量(kg):≥3807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交货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濑湍镇崇左港中心港区濑湍作业区。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为保证项目进度,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2个分标,若某个投标人在已评审结束的分标中,有2个分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具有下一个分标的中标候选推荐资格。评标顺序为1分标→2分标→3分标→4分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5日,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崇左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代表还需出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8月6日8时0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3.地点:广西崇左市文件递交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8月6日9时30分整开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分标10万元整;2分标10万元整;3分标10万元整;4分标10万元整。
2.交纳方式: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保险、保险单等方式的,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保险单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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