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讯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碳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碳源采购招标人为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渝润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碳源采购
2.2招标编号:YNYX-2025-0438
2.3项目概况: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2025年生产运营所需碳源采购。
2.4招标范围:
技术参数无色透明液体,CODcr≥30 万 mg/L,PH范围 : 6.0~9.0, BOD5≥ 22.5万 mg/L,BOD5/CODcr≥0.75,水不溶物≤0.05%,总磷≤0.005%,总氮≤0.025%,氯化物(以C1计)的质量分数≤0.025%,硫酸盐(SO4)的质量分数≤0.025%,砷(As)的质量分数≤0.0005%,汞(Hg)的质量分数≤0.00002%,铬(Cr)的质量分数≤0.0005%,镉(Cd)的质量分数≤0.0002%,铅(Pb)的质量分数≤0.0005%,凝点<-30℃,金属腐蚀率≤6.25mm/a,闪点>93℃
规格/型号液体
暂定采购数量(吨)11600
(1)投标人须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作否决处理。
(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分批供货,并保留调整采购数量的权利。
(3)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和单价限价,最终结算以成交单价按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
2.6服务地点: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第十一水质净化厂、第十三水质净化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洛龙河水质净化(雨水)厂、海口水质净化厂、白鱼口水质净化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可以是招标产品(生物碳源或复合碳源)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提供授权委托书)
3.1.2投标产品(生物碳源或复合碳源)具备项目备案证及环评批复。
3.1.3提供:①按时供货承诺书、产品质量承诺书;②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资质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至今生物碳源或复合碳源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采购清单》参数。注: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可由授权生产企业(厂家)提供。③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昆明市设有办事机构和仓储基地。(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1项生物碳源或复合碳源供货业绩且供货数量不少于1000吨。(一个业绩证明文件不能包含完整的,可提供多个业绩为一套证明文件)。
注:生产企业投标人提供自身业绩,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提供本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未体现供货数量和供货明细的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各年无亏损。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昆明市内的运输保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重人
(2)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各省、直辖市(含省辖市)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云南省省内各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滇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6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转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温馨提示:未按本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7日下午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昆明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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