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武汉市硚口区青年路5号武汉天禄华美达广场酒店二楼房屋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武汉市硚口区青年路5号武汉天禄华美达广场酒店二楼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IBSJ-DWZB-2025014)已由湖北天禄旅游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出租人)为湖北天禄旅游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湖北天禄旅游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房屋的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武汉市硚口区青年路5号武汉天禄华美达广场酒店二楼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HBSJ-DZB-2025014
2.2项目范围:本房屋位于武汉市,房屋建筑面积为 1514 平方米。
2.3合作期限:5年,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项目性质:资格后审。
2.6设置最低投标限价: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最低投标限价为54万元(包含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能源费等、装修、设施、设备的折旧),第四年后按每3年5%递增,租赁期租金最低投标限价为275.4万元(包含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能源费等、装修、设施、设备的折旧)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都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体)。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纸质获取(工作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3.2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经理邮箱后,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设计
4.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4日下午14时 30 分,
5.2本项目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招标人将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况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