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招标遴选=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供电系统牵引整流机组、配电变压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7月14日
7月招标遴选=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供电系统牵引整流机组、配电变压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5-52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供电系统牵引整机组、配电变压器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38339.00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供电系统牵引整流机组、配电变压器采购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供电系统牵引整流机组、配电变压器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供电系统牵引整流机组、配电变压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及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②材料: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藏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16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