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关于招标+河北省香河县部分中学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招标条件本香河县部分中学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香河县第二中学、香河县第九中学、香河县第十一中学、香河县第十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香河县部分中学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7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香河县部分中学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项目采购需求:香河县部分中学食堂劳务人员服务项目,聘请一家服务机构提供部分中学的食堂劳务人员,涉及以下学校香河县第二中学、香河县第九中学、香河县第十一中学、香河县第十三中学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可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发票,后续发票名称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领取须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
2)营业执照副本;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须核验原件(原件如是电子版,下载页视同原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发售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