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关于招标+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学校大宗食材第一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学校大宗食材第一组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水沟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针对水磨沟区中小学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工作,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一小学观园路校区(第141 小学)预计人数1610 人、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四小学预计人数 1300 人、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三中学观园路校区预计人数1900人、乌鲁木齐市财政会计职业学校预计人数15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学校大宗食材第一组采购项目(二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区属学校大宗食材第一组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完整的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7月11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参与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特定资格要求(2)-(3)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条款。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5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