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最新招标-山东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分行本部食堂食材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招标人),就建设银行济宁分行本部食堂食材及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250173/01)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银行济宁分行本部食堂食材及耗材采购项目。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中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签订采购合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遂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奖,不存在损喜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警停合作或退出期内
2.8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所投产品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原产地证明。
2.12 投标人须是专业的蔬菜类配送商或经营范围包括蔬菜批发等售(或种植、销售)
2.13 投标人须有冷冻仓库、专门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及为招标人设立专门配送人员。
2.14 投标人近5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食药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及其他违法经营处罚记录。
2.15 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类似业绩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5年7月4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流程
4.3.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 元)整,售后不退。
6.3本项目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8.1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