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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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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2.2项目编号:ZXZBXM-2025-0710;

2.3服务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

2.4项目概况:本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食堂托管经营项目,主要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的一日三餐服务。学校提供经营场所,基本厨具设施,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2.5招标内容:主要负责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春华学校全体师生提供优质三餐,供餐形式为自选餐,以及配合学校完成与食堂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

2.6服务期限:一年;

2.7服务质量:合格,提供的供餐标准不低于郑州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关于学生餐的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情况的,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近3年无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

4.2方式: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须注明项目名称、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①-③资料整理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4.4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