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葛店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2025年7月7日
最新招标-葛店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葛店经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2561.86万元,招标人为武汉新城葛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由湖泊岸线整治、停车设施新建及智能化改造二大工程组成
①湖泊岸线整治工程:整治范围包含曹家湖、严家湖、西叉湖。其中:曹家湖实施水源涵养工程36ha,主要治理措施包含清表清杂、生态清淤、水生植物种养、水生动物放养、湿地建设等;岸线整治9.9km,主要治理措施包含驳岸整治、广场铺装、木栈道、生态厕所、驿站、标志牌、绿化、亮化、给排水、视频监控等:严家湖实施水源涵养工程39ha,主要治理措施包含清表清杂、生态清淤、水生植物种养、水生动物放养、湿地建设等;西叉湖岸线整治12.5km,主要治理措施包含驳岸整治、广场铺装、木栈道、生态厕所、驿站、标志牌、绿化、亮化、给排水、视频监控等。
②停车设施新建及智能化改造工程: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15处,新增停车位6410个。改造停车场10处,改造停车位1065个。新增充电桩374个,并对停车泊位进行升级,完善智慧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投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设计应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的图纸深度应达到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深度要求。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成果相关的报审工作。
(2)施工图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设计所需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图纸送审审查),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3)采购部分: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4)施工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预算: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后期工作(服务)。
(5)其它:配合项目业主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直至顺利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为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满足):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满足):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任意之一均可):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是独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是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单位所承担专业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注:以上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1.4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注1.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2.业绩应是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3.1.5、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考察牵头人):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议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包括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其它:本项目发包估价为:本项目发包估价为52561.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100.86万元,设计费1883.54万元,预备费2577.46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表。
4.4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始时间:2025年7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鄂州市
6.投标文件开启
6.1时间:2025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