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长春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一期)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2025年7月7日
最新招标-长春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一期)货物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一期);
2.2供货地点:益阳市资阳区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在长春经开区范围内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管线接入、变压器及安装等
2.4采购预算1281.91万元
2.5 交货期: 180日历日
o工期:
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
口建设地点:
2.7标包划分:図标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口包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2.8 其他:采购货物包含安装及送电。
(以上信息均由招标人根据采购情况自行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口法人、口非法人组织或者团自然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口 无特定资质条件
园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有能力提供充电桩及配套设备的专业制造商或由充电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还须出具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围业绩要求:
区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口要求类似业绩:口投标人类似业绩口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近 5年完成过一个(货物规格、参数、数量、质地、结构、单项合同额等特征或指标,招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情况填写)的供货业绩。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注:类似业绩由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主体库中填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设备进场验收证书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进行评审。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签字日期为
准。3.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4日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