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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阿拉善中学食堂自办自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内蒙古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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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阿拉善中学食堂自办自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CG-2025-16)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阿拉善中学食堂自办自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销售额的40%,招标人为阿拉善盟第一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阿拉善中学食堂自办自营项目竞争性磋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阿拉善中学食堂自办自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投标人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以上文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将响应文件一次性递交,供磋商小组评标时审验,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过期失效不响应的,均为无效投标论处。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7-05 09:00:00到2025-07-1117:00:00.
获取方式:联系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5 09:2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7-15 09:20:00.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