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选聘造价咨询公司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FFW-2025004
1.招标条件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选聘造价咨询公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选聘造价咨询公司项目。
2.2采购需求:完成中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招标人估算编制或审核、概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造价咨询、预(结)算编制或审核、材料及设备市场询价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等各类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工作完成时间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招标人不承诺中标单位一定能获得招标人的服务项目)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4技术要求:提供优质造价咨询服务。
2.5 招募数量:拟招标20家造价咨询公司。
2.6报价:折扣系数不高于0.5。
2.7成果或目标要求: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吉林省、长春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有造价咨询业绩(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等)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造价咨询项目业绩(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等)至少三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4)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6)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双方的合同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