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智慧矿山综合管控平台及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7月5日
招标推荐=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智慧矿山综合管控平台及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DC-设备-202504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本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智慧矿山综合管控平台及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智慧矿山综合管控平台及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DYZB/D)C-设备-2025043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内容和范围:云南东源罗平东城煤矿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金城煤矿计划建设智慧矿山综合管控平台及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核心建设内容包括:数据中台、超融合数据中心、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煤矿视频分析监视系统、灾害综合防治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2.5项目规模:设备总价360万元。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7 支付方式:(合同总金额为含税总价)
2.7.1预付款:合同生效并签订技术协议后,招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设备总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2.7.2设备款: 招标人收到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经审核确认中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及随机资料(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且货物完整无缺件、缺陷或破损,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全部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正常并通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验收或测试报告等验收证明文件),系统正式使用之日起,满 90日历天后1年内分12期支付设备总价的80%给中标人,第一期到第十一期每期(30日历天)支付6.66%,第十二期(30日历天)支付6.74%。
2.7.3 质保金:设备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全部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正常并通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验收或测试报告等验收证明文件),系统正式使用之日起 12 个月。
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或系统软件的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并提供远程在线技术支持服务。若产品或系统软件出现故障,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质保期后,中标人应免费提供技术服务。若质保期内产品质量或系统软件的问题或故障,中标人无法解决,将扣减质保金,质保剩余款项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2.7.4资金占用费计算和支付方式:
(1)资金占用费计算起点:自系统正式使用之日起日,满90日历天后计算:
(2)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
第一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80.00%;
第二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73.34%;
第三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请设备总价的 66.68%;
第四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60.02%;
第五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53.36%;
第六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46.70%;
第七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40.04%;
第八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 33.38%;
第九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26.72%;
第十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20.06%;
第十一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13.40%;
第十二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设备总价的6.74%;
注:资金占用费每期计算时间为30日历天;总资金占用费为每期资金占用费之和。
(3)每期资金占用费计算公式: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第*期)资金占用本金*占用天数*日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每月按30日历天计算,保留四位小数。)
(4)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时间:自系统正式使用之日起满15个月一次性支付(单利计
息)。
2.7.5 合同价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2.8交货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村金城煤矿(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落地交货
2.9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函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供货期)。如中标人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货物供货并未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每超期1日乙方需支付招标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元)违约金。如逾期供货超过 15个工作日,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返还招标人此前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招标人有权将中标人纳入不合格供应商管理。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全新的且从未被使用过。产品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范、型式以及技术性能等各个方面,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及规范,同时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验收合格。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经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运转以及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能够具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技术要求”
2.11 其他要求:
2.11.1 投标人须自身持有或获得授权使用以下全部相关软件著作权,并在投标时提供所有对应软件的有效著作权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如下:
(1)煤矿综合信息化管控平台、煤矿 GIS 一张图管理系统、煤矿大数据分析系统、煤矿三维 GIS 一张图管理系统、煤矿 “一通三防” 管控平台、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系统、煤矿灾害综合防治系统、多模态数据源的数据治理及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等;
(2)煤矿 “电子围栏”安全防护系统、煤矿 AI智能视频分析系统、矿山 AI智能预警管理平台、煤矿智能化AI 训练管理平台:
2.11.2 投标人须承诺在交货时提供以下拟投产品的第三方认证证书及证书查询截图,并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书,具体如下:
(1)煤矿视频分析监视系统具有国产操作系统的适配认证;
(2)煤矿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具有国产化基础软件平台应用认证。
2.11.3 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为招标人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与设备、软件及技术相关的问题,投标人均能及时、高效地处理,并顺利解决。针对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保证和承诺,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同时提供承诺书,以确保其履行承诺。
2.11.4 投标人承诺供货时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随机资料和招标文件中标注“★”要求的证明材料,并附上相应的承诺书。
2.11.5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时长不低于10分钟的视频展示(存储于电子版U盘中),清晰呈现所投软件系统的功能演示、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实景影像等内容,以便招标人充分了解产品的实际应用效果。
2.12监督部门:招标人监督部门
2.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以上有效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投标人具有 ITSS 参级及以上资质和CMMI参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以上有效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产品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拟投产品设备及配套设施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附上相应承诺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告,投标人可提供近三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作为替代文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至少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采购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17:00(北京时间)至2025年7月9日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4.2.1法定代表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现场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4.4网上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行确认。
5.费用缴纳
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任元整(,000.00),售后不退;
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缴纳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前
6.时间、地点安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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