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辽源市龙山区龙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小型清雪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源市龙山区龙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小型清雪设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辽源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5-014
项目名称:辽源市龙山区龙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小型清雪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40万元
采购需求:购买50台清雪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的相关经营范围。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近一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2023、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3.3投标人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投标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7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1日16时00分
地点:吉林省辽源市
方式: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辽源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