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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今日发布浦口主城区道路泊位智能停车设备采购(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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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今日发布浦口主城区道路泊位智能停车设备采购(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PKXH-C6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招标条件

本浦口主城区道路泊位智能停车设备采购(二期)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星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浦口主城区道路泊位智能停车设备采购(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口主城区道路泊位智能停车设备采购(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参加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指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提供地磁设备的能力,同时应保证所提供的地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要求(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带有CMA或者CNAS认证标识的地磁检测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2.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地磁设备能与现有“浦口智慧停车平台”技术对接服务承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标书费支付成功截图)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标书费通过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费字样(可简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