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西 2025年7月4日
项目公告=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50604-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阳泉市郊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阳郊行审投【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泉市晋泉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市晋泉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木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桩(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充电站51座,其中公共快充充电站 23 座,快充充电桩共计 452个; 重卡充电站 18 座,重卡公用充电桩共计 250个;乡镇充电站 10座,慢充充电桩共计 100个;新建1个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即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建设管理用房 8400m,场地硬化 84924m,罩棚 22376m,充电桩 802个。每个充电站均建设管理用房、场丝硬化、罩棚、充电桩、附属配套(包括供电设施、监控、照明、消防、道闸、绿化、亮化、通讯、标牌标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机动车道、路基沉降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双蓖排水口井;重新规划道路交通标线、更换道路井盖、路面横向设置三处预埋电力排管。机动车道改造面积177916m;路基沉隆段落改造面积15500m;非机动车道改造面积 48784㎡';人行道拆除新建步道板面积 13324m',花岗岩立石 5806m,花岗岩平石5750m,花岗岩界石 5804,树池卡边石 5804m;道路两边边沟维修 12075m;重新规划道路交通标线 7699.7㎡;增设道路双蓖排水口井 700 座,更换道路井盖 200 个;路面横向设置三处预理电力排管,长度约 348 米。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阳泉市郊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阳泉市郊区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荫营江正大街-李家庄道路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概况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路负责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相应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个联合体以一个中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17时至 2025年7月1日17时(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7日9时 30 分,
7.开标时间及方式
7.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 30 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