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25=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自动配方组模投料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2025年7月4日
招标2025=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自动配方组模投料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自动配方组模投料系统建设,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项目己具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额:约 1098.50万元(含税);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完成玉溪卷烟厂复烤车间自动配方组模投料系统建设,包含组模备料及配方投料段货位规划及物流设计,智能托盘 AGV机器人、充电桩等硬件采购安装、任务调度系统、机器人管理系统部署、任务调度系统及机器人管理软件与上位系统集成、无线网络布设及所需设备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项目工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 1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工作。经招标人同意可进行分批供货和调试:
注:① 投标人可在上述工期要求的范围内自行投报本项目工期,并保证在投标工期范围内完成对应工作内容;
② 因项目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时间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开工通知,各阶段工作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发出开工通知记载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③ 上述工期不包含试运行期;
④ 本项目提前工期不奖;
代③ 工期以开工令为准,在安装调试期间不具备施工条件的,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不计入总工期。
2.9 质量保证期:本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4个月,自项目单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警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展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箅、破产清算)状态,提供近两年(2023-2024)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走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智能托盘 AGV 机器人的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
①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再委托代理商进
行投标;②若制造商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品牌及型号的唯一权书。(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实施业绩。类似项目指: 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及以上的自动化物流项目(含AGV机器人)(若合同无法直接体现前述金额的,投标人应提供金额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①拟派团队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上述3名人员须由投标单位专人担任且不得相互兼任,且上述3名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 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遂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