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干熄焦工程竞争性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7月3日
招投标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干熄焦工程竞争性公告
(招标编号:XJKCZBEPCCG-2025-021)
一、招标条件本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干熄焦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中鑫环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该项目以焦化厂副产品的焦炉煤气为原料,建设一套年20万吨LNG生产装置,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干熄焦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中鑫环泰260万吨焦炭/年焦化多联产(焦化)项目干熄焦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相关专业工程总承包质资。
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企业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设计业绩:近十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完成180t/h及以上大型焦化干熄焦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近十年(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完成180t/h及以上大型焦化干熄焦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或完成180t/h及以上大型焦化干熄焦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工程业绩EPC)。
4、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人员要求:
(一)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石油化工工程或煤化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冶金化工或煤化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近10年(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已完工的大型焦炉煤气制LNG总承包工程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冶金或化工注册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6、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中一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招标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原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各方均应至少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中的任意一项。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提供)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3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②投标人在3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③投标人在3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3日10时00分到2025年07月14日20时00分获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线下获取或邮箱发送,须提供公司邮箱(邮箱须企业进行认证,以证明本项目的所有文件及相关通知的发送都以预留邮箱为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1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
七、其他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纸质版响应文件,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各投标单位请考虑实际现场投标所产生的所有事项;
4、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次轮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在开标时进行现场报价;
5、本项目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安排专人进行中标候选人前三名的现场考察,若现场考察中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罚没磋商保证金,引起采购人的损失由该单位进行赔偿。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