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招标~陕西省兴平市2025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一建学校实验室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RH招字【20250620】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平市 2025 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一建学校实验室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0万元,招标人为兴平市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核定建设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吊装实验室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平市2025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一建学校实验室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平市2025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一建学校实验室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信用中国”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应版块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1日08时00分到2025年07月0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从2025年07月01日8时00分到2025年07月07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请于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原件阅后退还,复印件留存,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一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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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曲江新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招标人:兴平市教育局
地址:兴平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