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山西大地海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卸车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大地海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卸车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HCZB-2025-ZB0748;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计划开展山西大地海科裕光煤电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筑石膏粉生产线正常调试运行生产工作,同时降低后期生产经营活动中运输成本和作业车辆租赁成本,需购置新能源电动自卸车2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质保要求:按照整机≥2年或30万公里(电池:5年或120万度电;电机、电控5年或30万公里)提供质保服务;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参与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4.3、标书售价:5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4、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