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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标讯新密市金凤路初级中学委托经营食堂项目竞争性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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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标讯新密市金凤路初级中学委托经营食堂项目竞争性公告
受新密市金凤路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新密市金凤路初级中学委托经营食堂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密市金凤路初级中学委托经营食堂项目
1.2、采购编号:ZZYD-磋商采购-2025-0626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餐厅操作间+就餐的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就餐人数约1900人。
2.2、采购内容:为师生提供每日三餐(早餐、中餐、晚餐)、食堂管理、餐厅清洁及食品安全等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服务要求:能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并做到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品种齐全,确保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
2.5、服务地点:新密市金凤路初级中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1小时59分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9日(北京时间每日08时00分整至18时00分止);
4.2、地点:(新密市):
4.3、方式:电子版磋商文件现场领取;
4.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
4.5、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新密市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新密市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