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挂号缴费自助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ZB-CS-20250602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挂号缴费自助机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挂号缴费自助机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挂号缴费自助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挂号缴费自助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磁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eredite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m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市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4.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制造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摄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每日9:00-12:00时,14:00-17:00时(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竞争性磁商文件的售价:500元,一经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