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智慧建筑生态产品0DM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 2025年7月1日
招标=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智慧建筑生态产品0DM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建筑生态产品0DM集中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其他,
招标人为四川倍智数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5个包,根据项目需求及倍特牌自研产品总体计划,对智慧建筑生态产品0DM实施集中采购,
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清单等。拟采购供应商数量:楼宇智慧控制系统1家;视频监控系统1家;UPS不间断电源系统1家;
门禁一卡通(含停车场)系统1家;智能家居系统1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楼宇智慧控制系统;(002)视频监控系统:(003)UPS不间断电源系统:(004)门禁一卡通(含停车场)系统;
(005)智能家居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楼宇智慧控制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处于部分财务被保管、
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鴣偭严蕁烈崍摇应商承诺提供所供设备皆为正规或原厂全新、合格设备(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4供应商提供原厂证明或者原厂授权。(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证明或授权书)
7.5供应商承诺为发包方提供本次采购相
关产品的定制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硬件L0GO定制,边框材质定制,定制化调色,软件界面定制,合格证、说明书
、型号条码等配套包装材料定制(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介
(002视频监控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1:(003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1;(004门禁一
卡通(含停车场)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1:(005智能家居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包1:本项目不允许联
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办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报名并获取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2.1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2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提交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3、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包1至包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将同时获取由发包方提供的“
倍特鸿蒙智慧建筑南向接口技术标准”(电子版,自带U盘),
供应商须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获取(保密协议由代理机构代发包方与供应商进行署)。包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将同时获取由发包方提供的“倍特可视对讲对接协议(电子版,自带U盘),
供应商须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获取(保密协议由代理机构代发包方与供应商进行签署)。
获取该项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提供签字盖章的保密协议一式六份(内容以采购公告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得自行修改)。
(2)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并签署保密协议的,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签署保密协议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带U盘用于拷贝“倍特鸿蒙智慧建筑南向接口技术标准”或“倍特可视对讲对接协议”电子版。
2.4标书费300元,售后不退,磋商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递交
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七、其他
1、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本项目预算金额:包1、500万元~800万元;包2、800万元~1000万元;包3、400万元~600万元;包4、400万元~600
万元;包5、1000万元~1500万元。注:以上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
具体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交货量和中标单价结算为准
3、本项目为单价限价,具体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清单。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
4、保密协议模板详见附件,保密协议具体文件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cyczb.cn)对应项目采购公告附件进行
下载八、监督部门
第一条 定义
1.1“保密信息”
指在项目合作期间,甲方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披露的,具有商业价值且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1)接口对接的技术方案、程序代码、数据结构、算法逻辑等技术信息;
(2)甲方的业务计划、客户资料、市场策略、财务数据等商业信息;
(3)其他甲方明确标注为保密信息或依据信息性质应认定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1.2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内容!
(1)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2)在未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乙方从合法渠道独立获取的信息;
(3)乙方在接收甲方保密信息前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3)乙方在接收甲方保密信息前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4)接口对接的技术方案、程序代码、数据结构、算法逻辑等技术信息;
(2)甲方的业务计划、客户资料、市场策略、财务数据等商业信息;
与诚痢
(3)其他甲方明确标注为保密信息或依据信息性质应认定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乙方应对保密信息采取合理且严格的保密措施,保密措施的程度需显著高于乙方保护自身同类保密信息的措施,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仅允许因项目需要知悉保密信息且已签署保密承诺的乙方员工、
关联公司人员或顾问接触;定期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与考核;对存储保密信息的载体采取高强度加密、
隔离存储等安全措施,禁止通过任何公共网络传输保密信息。
2.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转让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以口头告知、书面文件传递、电子数据传输、共享存储设备等方式。乙方亦不得允许第三方通过参观、调研等任何途
径获取保密信息。且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目的;不得复制、修改、改编保密信息,除非为履行项
目义务所必需。
2.3如乙方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行政机关命令需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助甲方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对披露内容进
行保密处理、向相关机关说明保密信息的重要性及敏感性等。
2.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转让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告知、书面文件传递、电子数据传输、共享存储设备等方式。乙方亦不得允许第三方通过参观、调研等任何途径获取保密信息。且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目的;不得复制、修改、改编保密信息,除非为履行项目义务所必需
2.5如乙方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行政机关命令需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助甲方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对披露内容进行保密处理、向相关机关说明保密信息的重要性及敏感性等
第三条 保密期限
3.1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期限自保密信息披露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后3年止。在保密期限届满后,乙
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3.2若双方合作提前终止,乙方应在合作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保密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销毁,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确认文件,确认已履行上述义务。同时,乙方应确保其接触过保密信息的员工、关联公司人员或顾问同样履行保密义务至保密期限届满。
3.3若双方合作提前终止,乙方应在合作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保密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销毁,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确认文件,确认已履行上述义务。同时,乙方应确保其接触过保密信息的员工、关联公司人员或顾问同样履行保密义务至保密期限届满
相命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出现向第三方外发保密信息、不当使用保密信息等违约行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项目合
作,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调查费用、律师费、因声誉受
损导致的业务损失等。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可按照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确定;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项目预估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赔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4.2如乙方的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甲方有权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甲方保留在行业内通报乙方违约行为的权利
,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行业秩序。
4.3如乙方的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甲方有权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甲方保留在行业内
通报乙方违约行为的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行业秩序。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