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陕西省凤翔金秋冷链仓储物流园气调库出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T-2025-012C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凤翔金秋冷链仓储物流园气调库出租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备案单位批准,招标人为凤翔金秋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凤翔金秋物流园园区占地118亩,位于凤翔区西府大道西段北侧,距银昆高速凤翔入口5公里、连霍高速19公里,宝麟铁路6.5公里,宝鸡(凤翔)机场15公里,宝鸡市区23公里。项目建设规模:万吨气调库11032.34平方米,农产品交易中心7392.99平方米,仓库3176.87平方米,辅助办公楼及辅助用房4989.24平方米。同时配套水、电、路等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范围为:气调保鲜(冷)库48间,建筑面积11032.34平方米(其中:气调保鲜库46间,冷冻库2间),单间库容积7x7.5x14=735立方米,总库容积35280立方米,分拣车间1512平方米,预选间756平方米。气调冷库制冷设备采用德国进口比泽尔压缩机设备3组,配备绿萌最先进果品智能分拣线1条(日分拣果品能力可达30吨),品牌电动叉车5辆,升降车2辆,电动搬运车5台,电子地磅1台,另有储果筐、托盘、周转、月台、升降卸货平台、办公室等冷库配套设施。气调保鲜(冷)库为钢结构建筑,抗设防烈度8度,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50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翔金秋冷链仓储物流园气调库出租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 2023 年或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30日09:00分到2025年07月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宝鸡市。
3、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宝鸡市纸质文件形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
招标人:凤翔金秋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