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阳市龙安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7月1日
招标公告=安阳市龙安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YHDL-2025-1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学生用餐费用
1.5预算金额:营业额的35%
最高限价:营业额的35%
1.6 本项目共分2个包
A包:安阳市龙安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一层)。
B包:安阳市龙安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层)。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上述包中的2个包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包。如果供应商中多个包时,按包的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1.7采购需求:安阳市龙安高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负责餐厅食堂的服务运行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费、水电天然气费、维修费、设备更新更换费等(不包含食材),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及服务要求”。
1.8服务标准: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一级食堂标准》,符合《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通过上级监管(主管)部门验收,满足采购人需求。
1.9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需每年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订。
1.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4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服务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现场获取。
3.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磋商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7月 8 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安阳市
5、 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czbgs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