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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项目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建筑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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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项目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建筑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59HOP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招标条件本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建筑物拆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59HOPF),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名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医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筑物拆除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建筑物拆除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医科大学新医路校区建筑物拆除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的规定换领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2)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供应商近三年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5)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30日10时00分00秒---2025年07月02日19时00分00秒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11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99@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