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关于招标公告>沈阳药科大学法律事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2025年6月30日
2025关于招标公告>沈阳药科大学法律事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ZD20250603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药科大学法律事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沈阳药科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D202506036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法律事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490000元(其中:基础服务:人民币80000元;案件代理:人民币410000元,代理费用不超过 4100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
1.基础服务:人民币 80000 元;
2.案件代理:对于有标的额的案件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案件诉讼、仲裁程序执行程序终结后,如学校为原告(申请人),以实际行或执行至学校账户款项数额为计算基数,服务收费比例不高于执行款项数额的5%,单笔费用总额度不超过 30万元。如学校为被告(被申请人),则以核减数额为计算基数支付风险代理服务费用,服务收费比例不高于核减数额的5%,单笔费用的总额度不超过 30万元。
采购需求:为学校提供法律的基础服务和案件代理。
合同履约期限:
基础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在原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案件代理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服务期限到达,但案件代理预算金额未用尽,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采购人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在原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续签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4.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7日18:00至2025年7月5日00:00,供应商工作日16:00点前提交报名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当日邮件处理报名:供应商工作日16:00后以及非工作日提交报名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在下一个工作日邮件处理
方式: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报名以下材料发送并电话确定),报名材料(格式自拟)中需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全名)、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格式自拟)。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材料后以邮件方式发送付款二维码,供应商通过扫码付款,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费用后以邮件的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