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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关于招标公告>商丘中城置业有限公司建业天玺消防及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2025年6月30日
打印公告
2025关于招标公告>商丘中城置业有限公司建业天玺消防及通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商丘建业天玺消防及通风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645.28837万元,招标人为商丘市中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丘建业天玺消防及通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商丘建业天玺消防及通风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以下公告;
本项目不允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30日 08时00分到 2025年07月0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以下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 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以下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以下公告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建业天玺消防及通风工程。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6452883.7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额6452883.7元,主要内容消防及通风工程。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9、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 (B 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的任意 1
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
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财务
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
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
6、提供投标人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
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做在投标文件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
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 分至18 时00分。
凡有意向者请携带一份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 200元: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7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声明:
1.1 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
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
资格:
1.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
人资格。
1.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1、1.2、1.3 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
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1.4.2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1、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888@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