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招标公告>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司库项目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25401020010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招标条件、
本 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司库项目用房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针对渤化集团司库建设需求,对原有公司办公用房功能划分进行必要调整,并对房屋进行改造与修缮,满足司库建设工作实际工作的需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司库项目用房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895)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司库项目用房装修
工程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曾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在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以及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②安全负责人1名,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以及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问前,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且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要求提交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其中 合同须至少包含首页、项目内容、合同盖章页 ②)中标通知书须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及中标日期 ③有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8)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由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9)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7日09时00分--2025年07月0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发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至招标机构邮箱,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
1.项目地点:天津市
2.招标范围:司库项目用房装修工程,装修改造面积 250 平方米,施工范围包括拆除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成品办公家具、智能化设备、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人: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xm5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