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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浦口分中心) 江北新区科学城发动机中心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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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招标-(浦口分中心) 江北新区科学城发动机中心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发布时间:6月8日
标段编码:JBFJ2600193-03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新区科学城发动机中心项目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6]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启航低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启航低空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横江大道以东、华智路以西、紫创路以北、规划用地以南
2.2招标范围:江北新区科学城发动机中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工程及土方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58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1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70平方米,主要建设研发楼、核心综合试验区、综合服务楼等3栋主体建筑,以及地下车库和相关配套设施。根据设计文件所示本项目最高层数9层,高度50.80米,科研楼基坑最大开挖深度约7.1米,联合厂房基坑最大开挖深度约5.1米,蓄水池基坑深度约5.8米。工程桩:联合厂房为YZH-500A型方桩,桩径500*500mm,单桩最大承受设计荷载为3700KN;地库为YZH-500A型方桩,桩径500*500mm,单桩最大承受设计荷载为3700KN:科研楼地库基坑采用SMW工法桩+组合型钢支撑的支护形式,联合厂房基坑采用钢板桩+钢管支撑的支护形式,客水池基坑采用SMW工法桩+钢管支撑的支护形式,基坑外采用三轴深搅桩/钢板桩为止水帷幕,基坑内采用减压疏干井的形式降排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38000000.00元
2.5工程规模:江北新区科学城发动机中心项目桩基、基坑支护工程及土方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58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1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70平方米,主要建设研发楼、核心综合试验区、综合服务楼等3栋主体建筑,以及地下车库和相关配套设施。根据设计文件所示本项目最高层数9层,高度50.80米,科研楼基坑最大开挖深度约7.1米,联合厂房基坑最大开挖深度约5.1米,¥水池基坑深度约5.8米。工程桩:联合厂房为YZH-500A型方桩,桩径500*500mm,单桩最大承受设计荷载为3700KN:地库为YZH-500A型方桩,桩径500*500mm,单桩最大承受设计荷载为3700KN:科研楼地库基坑采用SMW工法桩+组合型钢支撑的支护形式,联合厂房基坑采用钢板桩+钢管支撑的支护形式,警水池基坑采用SMW工法桩+钢管支撑的支护形式,基坑外采用三轴深搅桩/钢板桩为止水帷幕,基坑内采用减压疏干井的形式降排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其他说明: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要求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桩基工程或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或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业绩是指:1单独承担的桩基工程或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2总承包项目分包的桩基工程或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3总承包范围包含的桩基工程或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需提供单独的桩基工程或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三者出现不一致时,以金额低的为准;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均反映不出桩基工程或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金额的不予认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盖章,四方单位印章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
准。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1月-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遭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技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发。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喂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赠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赠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12、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格式提供。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7-0209:30:00.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