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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临沧财贸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单位选取项目(2026年-2029年)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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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临沧财贸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单位选取项目(-2029年)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临沧财贸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单位选取项目(一2029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临沧财贸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临沧财贸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单位选取项目(一2029年),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二)基本情况
临沧财贸学校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令社区西河北路183号,成立于1979年。在校学生数在1600人-
2300人之间,学校现有教职工约114人。学校食堂面积约为2400平方米,包括2幢建筑,建筑面积分别约为1600平方米、800平方米。
(三)经营范围
本项目经营范围为临沧财贸学校食堂。
(四)供餐模式及供餐时间
1.食堂采用现场加工供餐,实地制作用餐,刷脸结算消费模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食堂刷脸消费系统的升级改造、日常运维、设备耗材、系统使用及合规运营由投标人负责,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为全校师生提供早、午晚餐及晚点服务。工作日就餐时间为早餐:6:50-7:25,午餐:11:40-12:35,晚餐:16:30-19:25,晚点:21:00-21:30。
3.就餐人数与投标人服务人员数的比例不高于80:1,早、中、晚餐供餐时,学生排队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
4.除工作日外,学校有供餐需求时,投标人保证供餐。如遇停水、停电、加班、值班及应急保障等特殊情况时,投标人也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证。
(五)经营服务质量标准
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
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
201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12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餐“十化”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教发(2025)14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通知》(云教发(2025)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向学校师生提供“卫生、安全、可口、营养健康”的食堂集中用餐服务,学校有供餐需求时必须保证供餐。投标人须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六)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3年,即:8月2日至2029年8月1日止。经综合评估后,合同一年一签。8月1日前中标人须完成项目设施设备增设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准备事项,8月2日起计算经营期限。服务期内,如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或相关政策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经营期限内,按主管部门要求出现学校搬迁、合并等情形,学校现有食堂不能继续营业时,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无条件退出,学校不补偿。
(七)经营管理费用及餐费价格
1.投标人接受学校委托经营管理后,经营管理费用按照学生、教职工实际餐费收
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经营费用。2.餐费包括投标人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采购、加工、供餐等相关费用,以及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保险费、税费、水费、电费等为学生、教职工提供用餐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或学生、教职工支付其他费用
3.投标人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开展经营活动,餐费价格应低于校外市场价格,具体详见《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4.根据《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沧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学校应
与经营方建立免收食堂经营费用并让利于学生的长效机制,制定可执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免收的食堂经营费用每一分钱切实落实到学生身上。鼓励经营方采取具体落实措施,让利于学生。
(八)经营管理要求
经营管理要求包括食品安全责任要求、卫生要求以及制作标准化要求,具体详见《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九)项目履约担保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备金
具体详见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十)本项目其他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结果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约定。
(十一)其他详见《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或食品经营管理。
(三)投标人须具备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
(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六)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七)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八)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九)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
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前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核实。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相关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十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评审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部分。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6月8日至6月12日,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售价:100.00元/套。
(四)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本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致电我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6月29日9时00分。
3.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递交地点,并同时递交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1份(U盘,视投标人需求U盘可退还)。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递交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为:6月29日9时00分。
七、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