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桦甸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检定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桦甸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检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桦甸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6月15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W-2026-604
项目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检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口竞争性谈判口询价
预算金额:19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元
项目背景:桦甸市人民医院全院在用CT、加速器、麻醉机、透析机等共计150台医疗设备,现委托具备合法资质、医疗设备检定专业机构,对上述设备开展全面性能检测、安全核查、检定评估,出具正规检定报告:
采购需求对消单内150台医疗设备进行设备的外观、核心功能、安全性能、性能精度检测、零部件磨损情况、功能与报警测试、强制检定/计量校准、维护与质控记录、合规性检查、设备参数调试等各项服务,同步完善设备检定台账,对不合格设备出具整改建议。服务期:1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材料或承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而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5)、供应商在吉林省内有固定实验室并且设备能力涵盖医疗设备鉴定评估/检定/校准项目:同时供应商必须具备或持有有效授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计量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计量检定相关资质(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资质认定,具备合法开展此项工作资格。
(6)、检测人员须持有注册计量师或相关专业上岗资格证书,具备医疗设备检定工作经验。(7)、近三年内具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同类医疗设备检定服务业绩,无不良履约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邮箱获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5日至6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资格要求部分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发送扫描件至邮箱,获取前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6月15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桦甸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