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2025年12月31日
正在招标-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5-ZC-104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25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招标人为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外包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0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__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 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 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3.磋商文件售价:¥5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1.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xzczb66@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